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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遭罢免后,ST惠伦原董事长起诉公司

经济热点来源:重庆经济网 2026-09-09

  重庆经济网 9月9日了解到:  9月8日,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ST惠伦(300460)连发两份涉诉公告,披露公司原董事长赵剑华已就两起担保责任纠纷,将上市公司ST惠伦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共同诉至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。两起案件目前均已立案,尚未开庭审理,案号分别为(2026)渝0192民初28776号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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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核心诉求:职务被免后主张脱保

  赵剑华在诉讼中提出的核心主张为:其此前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,前提是担任公司董事长并实际参与经营管理;2026年6月公司董事会改选后,其董事长职务被罢免,后续董事职务也被解除,已丧失对公司的经营管控权,担保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,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情形。

  据此,赵剑华请求法院确认自2026年6月25日(董事会改选日)起,解除其对ST惠伦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之间《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》项下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。作为备选诉求,赵剑华同时提出:若法院不支持其解除担保的请求,则判令重庆惠伦在不超过2000万元的限额内向其提供反担保,以覆盖其可能承担的保证责任风险。

  纠纷溯源:8000万借款引发的控制权之争

  本次诉讼背后,是ST惠伦持续一年多的控制权与债务纠纷。

  2025年1月,公司实控人赵积清签署8000万元借款协议,协议约定资金将伴随股权过户、董事会改组等事项逐步放款。此后各方因经营理念与控制权问题产生矛盾,ST惠伦名下5个银行账户一度遭诉前保全冻结,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。

  2026年6月,ST惠伦召开董事会完成改选,赵剑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;同年7月,其董事职务也被正式解除。上市公司方面认为,赵剑华在履职期间存在利益冲突、未尽勤勉义务等情形。(注:上述关于履职评价的表述来自ST惠伦官方公告,相关争议尚未经司法程序最终认定。)

  值得注意的是,渤海银行重庆分行作为案涉信用证协议的债权人,在本次诉讼中被列为共同被告,其核心立场为担保合同合法有效,保证人不应因内部职务变动而免除保证责任。

  情势变更高门槛下,脱保主张存不确定性

  从现行法律规则与司法实践来看,赵剑华以"情势变更"为由主张解除担保责任,获得法院支持的难度较大。

 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,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,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。

  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,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变动、董事及高管职务任免,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范畴,当事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当预见职务可能发生变动,一般不构成情势变更。本案中赵剑华的脱保请求能否获得法院支持,存在较大不确定性,最终裁判结果也将对类似担保纠纷的司法认定产生参考价值。

  经营层面:上半年亏损收窄但持续承压

  公开财报数据显示,ST惠伦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.05亿元,同比增长14.05%;归母净利润为亏损3799.20万元,亏损幅度同比有所收窄,但公司仍处于持续亏损状态,且因相关风险事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(ST)。

  本次诉讼不仅直接关系到赵剑华个人约2000万元担保责任的划分,也引发了市场对上市公司内控治理、银行信贷担保范式的广泛讨论,即公司高管提供的连带担保,是否应当随职务变动而自动调整,银行在接受此类担保时是否应当设置更明确的边界条款。

  本案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,属于重庆区域内较为典型的上市公司金融担保纠纷新类型案件,对重庆本地上市公司治理、金融机构信贷担保业务的合规范式均具备一定的参考意义。

  重庆经济网将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。(作者 陈佳艺)

数据资料来源:东方财富网、深交所公告、深圳商报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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